我校聘请李宏伟同志兼职存瑞中学法治副校长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校学生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配合河北省《关于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辖区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的通知》精神,与隆化县人民检察院协商,决定聘请隆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宏伟同志为我校兼职法治副校长。
2018年11月12日,我校举行了“存瑞中学聘请法治副校长”的仪式,曹海东副主任主持,白东升副校长宣读了存瑞中学聘请隆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宏伟同志为我校兼职法治副校长的决定。梁喜林校长代表全校师生向法治副校长李宏伟同志颁发聘请证书,我校法治副校长李宏伟同志发表讲话,强调了要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及其重要性。
曹海东副主任主持仪式
白东升副校长宣读聘请李宏伟同志为法治副校长的决定
梁喜林校长为法治副校长李宏伟同志颁发聘任证书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亿万家庭幸福安康,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聘请兼职法治副校长,有利于法律界领导专家及时了解我校校园治安状况,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与辅导,普及法律常识,加强警示教育。
梁喜林校长与李宏伟副校长合影
法治副校长李宏伟同志讲话
存瑞中学各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李宏伟同志兼职我校法治副校长当作引导学生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契机,充分利用好这一非常好的普法教育资源,采用讲座、讲法治课、个别咨询等多种方式向李宏伟同志学习法律知识,为建设平安法治校园共同努力。
2018年11月19日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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