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瑞中学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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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承市职改办字【2021】6号)文件要求,就我校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 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数量审核备案。7月22日,已完成高、中职申报数量核准备案工作。

          (二) 申报审核工作

8月12日前完成高职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9月24日前完成中职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1、 高级教师申报推荐

7月23—27日,欲申报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准备佐证材料,相关部门审核签字。

7月28—7月30日,欲申报人员将审核签字后《报名信息表》上报到学校办公室黄俊杰处;学校研究确定拟申报推荐人员。

7月31—8月6日,拟申报推荐人员申报材料公示。原始材料在存瑞楼四楼会议室公示,其他相关应公示材料在存瑞楼、荣顺楼一楼门厅、校园网公示。

8月7—12日,填写申报信息,上报上级相关主管部门。

2、中职申报审核推荐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  有关政策把握

(一)由于今年中高职申报推荐时间提前,新的存瑞中学《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教师资格职称申报推荐办法》未能制定实施,2021年存瑞中学中、高级教师申报推荐,继续使用2014年6月制定并实施的存瑞中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学一级教师评定申报办法》、存瑞中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定申报办法》。

(二)  严格执行《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重点考察近五年工作经历。

(四) 城镇中小学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后,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需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2021年7月22日  

 

2021年7月23日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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